为落实团中央联合教育部下发的《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按照《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共青团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3备案表C1-C29项(不包含最右列“复核结果”)。
二、政治教育机制
目前,全校共有团支部274个,今年组织化党史学习教育覆盖率100%,团支部平均理论学习次数25次。已组织开展的校级理论学习有:“青春向党 奋斗强国”主题团日活动、“追寻铁军足迹,弘扬铁军精神”学生干部走访烈士命名村镇活动、学校团员青年举行“9.30”烈士纪念日线上线下纪念活动、主题团课《坚定理想信念——做新时期合格学生干部》、“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主题云团课学习交流活动、系列专题学习会等活动。
团组织推优环节在每年3月份及9月份开展,2021年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共684人。校内团组织推优入党制度文件《共青团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团员“推优”细则》。
2021年校级“青马工程”学员共100人,院系级“青马工程”学院共640人,附件1《关于举办2021年“青马工程”培训班暨秋学期学生干部主题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三、实践教育机制
2021年全校共有5500名同学参与“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2000名同学参与志愿服务,300名同学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
已开展“百校千企万岗”就业帮扶行动等2场就业帮扶活动,覆盖2000名同学。积极组织同学参加“挑战杯”等创新创业活动,108名同学18个项目参与校赛,32名同学8个项目参与省赛,获得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2名同学1个项目参与国赛,获得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黑科技”专项赛卫星级奖项,获得江苏省优秀组织奖。
“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情况简述(包含课程体系、师资、精品课程简介),据学校的“素养学分制度”,激发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将“第二课堂素养学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的重要参考。附相关制度文件。(附件2)
四、组织建设机制
团学组织格局情况简述(列举共青团主导的各类学生组织以及主要职能作用)。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代表着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是联系学校和同学的纽带,是发展和繁荣校园文化的舞台。社团联合会是在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管理社团工作、服务社团发展的学生组织。为进一步加强相关校级学生组织自身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精简优化组织机构,选拔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素质全面的学生干部队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现对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相关部门进行整合与更名。经研究,校级学生会下设办公室、组织建设部、文体部、新闻宣传部、志愿实践部、礼仪部,共六个职能部门,社团联合会下设秘书处、组宣部、督察部、新媒体,共四个职能部门。
校学生会部门简介及主要职能:
办公室:协助主席团、协调各部门、保证校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活动的策划以及协助、表格制作以及策划案的制作、值班考勤、工作档案规范化、活动材料的保存以及照片的质量、值班、考勤、规章制度的完善。
组织建设部:熟悉掌握全校团组织基本情况;严格做团员管理与教育工作,开展团干部培训班、积极分子培训班等组织工作;做好团支部日常考核工作,协助团委做好五四评奖评优工作;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学生生活的意见和要求。
文体部:文体部是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广大同学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学院文艺活动和体育活动的职能部门。肩负着丰富学院艺术文化生活的重任。文体部是一个可以充分展示才华和魅力的大舞台。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与体育活动,装点着学院的各个舞台,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舞,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
新闻宣传部:新闻稿的编辑,通过微信公众号、QQ校学生会空间等的途径,宣传活动、海报制作等,校学生会活动的照片拍摄、采集、活动照片存档,活动的最新活动动态、微信运行和推送、活动H5海报设计,定期开展新媒体培训,加强与其他高校的学习和交流。
志愿实践部:做好日常校园志愿服务工作的同时,收集同学生活上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以环保宣传等时间节点开展文明监督、生活小知识宣传。组织女生节趣味运动会,组织参加地市级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大型赛事服务等,用志愿服务精神引领团员青年感恩奉献。
礼仪部:为学院和学校的许多重大会议和活动提供礼仪服务,随时引导学生课上、课间、课下的学生礼仪,利用活动课外时间对各班学生礼貌礼仪进行常规宣传。
校社团联合会部门简介及主要职能::
秘书处:主要负责社联的文秘工作,包括社团活动管理、会议记录、协助各部门各社团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资料收集整理、信息发布并协助各个部门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活动的开展等事务。
督察部: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的督促、监督工作,确保社团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组宣部:负责制定社团活动计划,负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负责活动的宣传等。
新媒体:主要负责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的运营和维护。在这里你能得到各种新媒体手段运营锻炼等。
五、保障支持机制
校团委共有专职工作人员2个,挂职工作人员0个,兼职工作人员1个。
附校级团委干部名册
姓名 | 部门 | 职务及分工 | 政治 面貌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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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婷婷 | 团委 | 副书记 | 中共党员 | 是 | 分管学生会组织工作的校团委负责人 |
周伟 | 建筑工程学院 | 兼职副书记 | 中共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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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钰玲 | 团委 | 干事 | 中共党员 |
| 学生会秘书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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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按在校生人均35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
附件1
关于举办2021年“青马工程”培训班暨秋学期
学生干部主题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校学生会: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推进我校学生干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年,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的青年学生骨干,促进学生干部作风建设和素质提升,并影响和带动更多青年学生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青马工程”培训班暨秋学期学生干部主题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
二、培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青年,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年,从增强政治素养、提升思想境界、优化能力结构、锤炼作风品格等方面着手,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具有高度的理论自觉、鲜明的实践品格、深厚的群众基础、奋进的创新精神的青年学生骨干,并影响和带动更多青年学生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三、培训班时间
2021年9月29日-11月2日
四、培训方式
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集中培训(线上、线下)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短期培养和长期培养结合。
集中学习:线上、线下结合进行
第一阶段:2021年9月29日-10月6日 线上学习;
第二阶段:2021年10月7日-11月2日 线下学习。
自主学习:
2021年11月2日-2022年6月
五、培训对象
校学生会、校自律会、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
六、线下培训地点
图文信息中心学术报告厅
七、培训计划
(一)集中学习
1、线上集中学习计划安排表
序号 | 学习时间 | 类型 | 学习内容 | 学习网址 | 学习形式 |
1 | 9月29日 | 精神 传达类 |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07/15/c_1127658385.htm | 线上自学 +专题研讨 | |
2 | 9月30日 | “学生会改革进行时”系列述评文章 (8篇) | 见学习资料 | 线上自学 +专题研讨 | |
3 | 10月2日 | 在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 http://qgxl.youth.cn/xwgg/202008/t20200828_12470912.htm | 线上自学 | |
4 | 10月3日 | 规章 制度类 | 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 见学习资料 | 线上自学 |
5 | 10月4日 |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 | 见学习资料 | 线上自学 | |
6 | 10月5日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 | 见学习资料 | 线上自学 | |
7 | 10月6日 | 作风 建设类 | 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 见学习资料 | 线上自学+专题研讨 |
2、线下集中学习计划安排表
序号 | 学习时间 | 学习内容 | 学习形式 | 讲座人 (主持人) |
1 | 10月7日16:00-16:30 | 召开开班仪式 | 会议 | 党委书记 邵从清 |
2 | 10月7日16:30-17:30 | ①解读《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② “我为同学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 ③ “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解读《为什么中国共产党能引领中国百年变革和发展》 | 集中学习 | 团委副书记 包婷婷 |
3 | 10月12日 16:00-17:30 | 第一期:弘扬铁军传统 赓续精神血脉 | 讲座 | 新四军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小清 |
4 | 10月15日 16:00-17:00 | 第二期:学生干部廉洁教育 | 讲座 | 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赵红军 |
5 | 10月16日 08:00-12:00 | 实践教学:学生干部走访烈士命名村镇(青年学习社路线) | 走访实践教学 | 团委丁钰玲 |
6 | 10月19日 16:00-17:00 | 第三期:学生干部管理能力培训 | 讲座 | 学工处 副处长张伟 |
7 | 10月22日 16:00-17:00 | 第四期: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 | 讲座 |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贾妍春 |
8 | 10月23日 08:00-12:00 | 素质拓展 | 户外拓展 训练 | 团委丁钰玲 |
9 | 10月26日 16:00-17:00 | 第五期:“战‘疫’·实践·学习·成长”主题分享 | 宣讲会 (抗疫优秀学生志愿者宣讲) | 团委副书记 包婷婷 |
10 | 10月28日16:00-17:00 | 学习座谈会 | 座谈会 (主要学生干部) | 团委副书记 包婷婷 |
11 | 10月29日 12:30-13:30 | 学生干部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知识竞赛暨培训班结业测试 | 考试 |
|
12 | 11月2日 16:00-17:00 | 结业仪式暨学习分享会 | 会议 | 团委副书记 包婷婷 |
(二)自主学习
因集中培训时间有限,各学员要积极主动自学,自学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积极采取实践培养模式,学员需要完成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和交流学习等环节内容。
1.自主学习材料如下:
序号 | 学习时间 | 类型 | 学习内容 | 学习网址 | 学习形式 |
1 | 11月2日-长期 | 精神传达类及重要讲话类 | 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 —— | 线上自学 |
2 | 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 | —— | 线上自学 | ||
3 | 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 | http://qgxl.youth.cn/xlwk/202008/t20200817_12454579.htm | 线上自学 | ||
4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学生成长的重要要求摘录 | 见学习资料 | 线上自学 | ||
5 | 习近平总书记寄语青年学生摘录 | http://qgxl.youth.cn/jyqnxs/ |
| ||
6 | 《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 | http://qnzz.youth.cn/kszt/xjpydxs/ | 线上自学 | ||
7 | 学联 历史类 | 百年学联 青春梦想——纪念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成立100周年 |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36584217140334220&wfr=spider&for=pc | 线上自学 | |
8 | 规章 制度类 |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 http://qgxl.youth.cn/xljj/xlzc/202008/t20200828_12470751.htm | 线上自学 | |
9 | 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 | 见学习资料 | 线上自学 | ||
10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 | 见学习资料 | 线上自学 |
2.“我为同学做件事”实践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
八、培训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做好应训人员的通知工作,各级参训学员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培训,认真学习、思考、讨论。因集中培训时间有限,各学员要积极主动自学。线下集中学习时学校将根据培训人员名单实行签到考核制度,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超过一次、未按规定日期提交培训报告视同培训不合格。
2、集中学习结束后,学员需提交一篇学习心得(题目自拟,不少于1000字)、一篇学生干部自我检视剖析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心得围绕以下方面: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心得;②围绕线下主题培训内容并结合工作部门和岗位特点的学习报告;
(2)学生干部自我检视剖析材料围绕以下方面:①有关学生会改革的意见与建议;②对照《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的自我批评与剖析检视。
以上材料于2021年10月27日前由各学院(部门)汇总后交至校团委。
3、校学生会、自律会、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广泛收集应训人员的学习心得体会、自我检视剖析材料(培训要求2),各单位选派2名学生干部代表参加10月28日的学习座谈会。
4、培训人员完成上述培训要求并参加结业测试合格者,颁发2021年“青马工程”培训班暨秋学期学生干部主题教育培训班结业证书,增加素养学分。
附件:
1.培训学员名单;
2.“我为同学做件事”实践活动要求;
3.学习资料库
共青团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2: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职业素养学分评定标准与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艺术、身心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大学生“养成自觉、学会自理、建立自信、走向自强”,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校实行职业素养学分主要是指教学计划课程之外的第二课堂内容,要积极探索学生素质拓展和实践教学的新形式和新途径,合理、规范地安排学生第二课堂的各项活动,为学生素质提高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宽广的空间。参加第二课堂的学分累计达20学分,原则上按照大一、大二两学年四学期完成,平均每学期完成5学分,一学期中最低需要完成4学分,最高上限6学分。若没能及时修完,可在第三学年补修完成。
第二章 素养学分认定和管理
第三条 素养学分认定机构及职责
(一)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的学生素质学分认定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学生职业素养学分管理工作,包括班级活动的组织开展,学分申报材料审定、分值认定、成绩公示及成绩上报二级学院初审等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行政负责领导本院学生素质学分认定工作。具体负责本院学生职业素养学分的管理工作,包括职业素养活动的计划与组织、违规处理、复核及上报成绩至学工处审核。
(三)学工处、教务处、团委、素质教育中心全面负责学生职业素养学分的审核、确认、检查、成绩录入等工作。学工处指派专人负责对送审材料进行抽查,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校级审核,审核成绩无误,二级学院将学生的成绩统一报送教务处,由专人负责将成绩录入到成绩管理系统。
第四条 素养学分认定范围
素养学分认定范围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人文艺术与身心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水平与创新创业、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大赛与技能培训、特色项目及其他等五个方面,每个方面均列有若干个学分认定项目,具体认定项目详见第三章《素养学分认定项目》。
第五条 素养学分认定对象
素养学分认定对象为我校2017级以后(含2017级)的全日制大专学生。
第六条 素养学分认定时间
学校每年3月、9月对学生进行上学期素养学分认定登记上报工作。
第七条 素养学分设置及达标要求
1.学校职业素养学分共20学分。其中各项目模块最低毕业学分是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6学分、人文艺术与身心素养6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3学分、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3学分、特色项目及其他2学分。二级学院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组织上述所列项目之外的特色第二课堂活动。
2.素养学分原则上需在四学期内完成各项目的累计总分的达标要求如下:
项目类别 | 最低毕业学分 | 学期建议学分数 | 合计 | |||||
1 | 2 | 3 | 4 | 5 | 6 |
| ||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 6 | 1.5 | 1.5 | 1.5 | 1.5 |
|
| 6 |
人文艺术与身心素养 | 6 | 1.5 | 1.5 | 1.5 | 1.5 |
|
| 6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3 | 0.5 | 1 | 0.5 | 1 |
|
| 3 |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 3 | 1 | 0.5 | 1 | 0.5 |
|
| 3 |
特色项目及其他 | 2 | 0.5 | 0.5 | 0.5 | 0.5 |
|
| 2 |
合计 | 20 | 5 | 5 | 5 | 5 |
|
| 20 |
第三章 素养学分认定项目
第八条 学生在当学期取得的奖励、荣誉以及其它可申请认定学分的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当学期的素养学分。
第九条 同一学期、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称号或奖励以最高分计,不同事项、不同称号可累计学分。
第十条 学分成绩经班级公示上报后,学生若有遗漏项目,原则上视为学生本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加。若因证书发放时间或其它原因延后,并在当学期未能认定学分的,可在下一学期申请认定学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素养学分认定项目及学分参考表
项目模块 | 项目及内容 | 学分值 | ||||||||||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 积极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 | 0.5学分 | ||||||||||
参加校、院举办的团校学习、学生干部专题培训班中表现良好,顺利结业。 | 校级 | 0.5学分 | ||||||||||
院级 | 0.3学分 | |||||||||||
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班团会活动。
| 优秀 | 0.3学分 | ||||||||||
良好 | 0.2学分 | |||||||||||
一般 | 0.1学分 | |||||||||||
拾金不昧、义务献血、捐款捐物、无私帮助他人等有突出表现并受到校、院通报表扬或社会赞誉者。(不超过1学分) | 0.5学分/次 | |||||||||||
参加校、院组织各类以思想政治、道德、爱国、诚信、法律等主题教育活动。(不超过1学分) | 校级 | 0.2学分/次 | ||||||||||
院级 | 0.1学分/次 | |||||||||||
在院刊、校报等相关刊物上发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文章。(不超过1学分) | 校级 | 0.2学分/次 | ||||||||||
院级 | 0.1学分/次 | |||||||||||
参加校、院举办的思政类专题讲座、征文等活动。(不超过1学分) | 校级 | 0.2学分/次 | ||||||||||
院级 | 0.1学分/次 | |||||||||||
其他思想政治、道德素养方面表现优秀的行为。 | 0.5学分 | |||||||||||
人文艺术与身心素养
| 参加全国、省级、市级组织的校园文艺演出活动、体育竞技比赛获奖的。 | 国家级 | 4学分 | |||||||||
省级 | 3学分 | |||||||||||
市级 | 2学分 | |||||||||||
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大型文艺活动并表现突出,体育竞技比赛并在比赛中获奖的。 | 校级 | 0.5学分 | ||||||||||
院级 | 0.3学分 | |||||||||||
参加各类大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培训、讲座的。(不超过1学分) | 校级 | 0.2学分/次 | ||||||||||
院级 | 0.1学分/次 | |||||||||||
参加各类心理健康报告、讲座、咨询、体育类专题讲座等活动的。(不超过1学分) | 校级 | 0.2学分/次 | ||||||||||
院级 | 0.1学分/次 | |||||||||||
参加校、院体育运动队(俱乐部),并在日常训练表现良好。 | 校级 | 0.5学分 | ||||||||||
院级 | 0.3学分 | |||||||||||
取得文艺类等级认证 | 音乐、书法、美术、表演等取得国家等级认证。 | 2学分/项 | ||||||||||
取得体育类技能等级认证 | 取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裁判员等级证书 | 2学分/项 | ||||||||||
参加新生心理健康测试。 | 0.2学分 | |||||||||||
参加校、院组织的拓展训练活动,并按要求完成计划项目。 | 0.5学分 | |||||||||||
体育锻炼(早操或晨跑) | 1学分/学期 | |||||||||||
参加自然科学知识竞赛或人文知识竞赛 | 0.5学分/次 | |||||||||||
图文信息、读书活动 | 借书量>=20册 | 0.2学分/学期 | ||||||||||
到阅览室阅览次数>=30次,以刷卡电脑留记录为准。 | 0.3学分/学期 |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参加《爱我校园体验课》,考核合格者。 | 1学分/学期 | ||||||||||
参加校、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向班级认定小组提交实践活动报告。(包括“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 | 0.5学分 | |||||||||||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时数超过20小时) | 0.5学分/学期 | |||||||||||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活动 | 1学分/次 | |||||||||||
参加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 1学分/次 | |||||||||||
参加公益活动(每学期不超过1学分) | 0.2学分/次 | |||||||||||
参加勤工助学 | 0.5学分/学期 | |||||||||||
个人社会兼职 | 0.5学分/学期 | |||||||||||
参加学院招生工作 | 1学分/学期 | |||||||||||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 社团活动和团队活动(每学期最多1学分)。 | 0.2学分 | ||||||||||
担任学生干部,学期履职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级。
| 担任校学生会(自律会)主席、副主席 | 0.5学分 | ||||||||||
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校学生会部长、社团会长、副会长、自律会部长 | 0.4学分 | |||||||||||
担任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干事,自律会干事,社团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副班长 | 0.3学分 | |||||||||||
担任院学生会干事、社团干事、班级委员、宿舍长等 | 0.2学分 | |||||||||||
所在班级在争先创优活动中被称为“青年文明号”,以及获得“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志愿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 省、市、厅级 | 1学分/项.人 | ||||||||||
校级 | 0.5学分/项.人 | |||||||||||
院级 | 0.2学分/项.人 | |||||||||||
所在学生宿舍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 | 0.5学分/项.人 | |||||||||||
特色项目及其他 | 特色项目是指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点而组织的、上述所列项目之外的活动项目,其学分认定标准由二级学院自行确定,最高不超过2学分。 |
| ||||||||||
附加 | 各类 个人 表彰 |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4学分 | ||||||||
省级 | 3学分 | |||||||||||
市级 | 2学分 | |||||||||||
校级 | 1学分 |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应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本实施办法,使学生明确细则的具体规定,以便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认真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每学期开学后1-4周内,各二级学院指定负责人根据学生名册,到学工处领取《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职业素养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按规定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完成学生上一学期职业素养学分的认定工作,在第5周将学生的职业素养学分成绩上报教务处。
第十三条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避免片面性、随意性。
第十四条 辅导员(班主任)有责任收集并妥善保存本实施办法要求的有关评价依据。
第十五条 凡弄虚作假申请职业素养学分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的素质拓展学分,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凡协助学生弄虚作假或为学生弄虚作假在客观上提供方便的教师,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在学工处、团委、素质教育中心。实施过程中,将会根据实施情况对有关条款、管理事项逐步进行修改完善。